華山1914文創園區為扶植戶外街頭表演藝術家,在園區內提供多樣的表演藝術節目,並維持遊客觀眾的觀賞品質,特訂定本辦法以有效管理園區內非固定演出性質的戶外表演節目的安排。
壹、演出時段及場地規劃
一、演出時段:
週一至週五
(晚上時段18:00-21:30)。
週六、日 (含國定假日)
(下午時段14:00-18:00、晚上時段18:00-21:30)。
備註:週六、日下午以園區安排的固定演出節目為優先,如遇臨時空檔,將依據申請順序彈性遞補。
二、演出場地及適用演出類型:(位置詳見附圖)
1.千層野台 (A區):適合一般表演類型節目。
2.米酒巷棧板區 (B區):適合一般表演類型節目,但較高音量的音樂類節目除外。
3.藝術大街口(C區):適合一般表演類型節目,但較高音量的節目除外。
4.藝術大街底(D區):適合一般表演類型節目,但較高音量的節目除外。
貳、申請資格
参、申請及評選作業
一、園區街頭藝人暨戶外演出節目的申請作業每年分6個梯次辦理
每梯次受理申請次2個月的演出時段
(例如10月1日-10月10日開放申請11月及12月的演出檔期)。
同一申請人(含個人及團體)每週以登記1個演出時段為原則(即每月最多可申請5個時段),每日以登記一個演出場地為限。
二、申請方式
三、書面審核作業
申請截止後3個工作日完成該梯次申請人的初步書面審核作業,並通知通過初選的申請人親至園區面談。
四、面談作業
於每梯次雙數月的20日前,完成通過初選申請人的面談作業。
五、評選結果公告
於每梯次雙數月的21日(遇例假日順延一日),於華山官網公告評選結果。並同時公告尚有空檔的演出時段。
六、遞補作業